臉上惱人的斑點是怎麼保養也不可能消失的問題
雖然很想去做雷射,但怕痛怕失敗,只好尋找遮暇商品來解決
反正修圖軟體把照片中的斑點修掉很容易,只要平常不要太嚇人就好
google了好幾款遮瑕商品,測試對自己適不適用,先從平價商品開始
畢竟賺錢不容易

今天介紹兩款自己手上在使用的遮瑕平價小物
MAYBELLINE 純淨礦物遮瑕筆
Miss Hana花娜小姐三色遮暇膏

以下照片我盡量用同角度拍攝,但難免因光線和手殘導致有些許偏差
完全不用任何修臉美顏軟體以呈現真實狀態
既然要寫實驗文就要實在一點,對女人來說素顏是很犧牲的,大家忍耐點看
本人不是明星,想必網友也不會那麼想看大臉照,就用局部照示意

要遮瑕,得先看看使用前的狀況(素顏未上妝),斑點面積很廣又很深
(就算去雷射也要花好多錢)
其實黑臉圈也很嚴重,沒救放棄治療它
實驗1:
MAYBELLINE 純淨礦物遮瑕筆 5.5ml 1號色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共有2個顏色,1號色是屬於較白晰的,2號色屬健康色
大家可以去開架試用自己適合的色系
本人臉部算是健康稍微白一咪咪,健康色對我來說太深
遮瑕筆本身是濃稠的液體狀,使用超方便,只要針對斑點部份點幾下
我這麼大面積只要輕點2下就有下面的效果
然後再用指腹慢慢推開

遮瑕膏指腹推開後,個人主觀覺得遮瑕度70%左右
有時太陽下拍照,照片不用修斑點
缺點部份:
使用到最後,下方的遮瑕膏,用筆沾不到(筆比較短),這樣會浪費
持久力普通,不過你也可以隨時補妝,反正這個使用很簡便

MAYBELLINE 純淨礦物遮瑕筆 哪裡買?
全省屈臣氏,或有MAYBELLINE開架商店
常有77折特價約230元

實驗2:

Miss Hana花娜小姐三色遮暇膏 4.8g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有天突然看到廣告,就搜尋了一下,超多部落客寫體驗文
寫的超神奇(雖然半信半疑),主要是不卡粉讓我心動,因為我屬於混合乾性皮膚
加上便宜,就算不好用丟掉也不會太心痛

像一般小蜜粉盒的大小7.3*6.4cm,也是攜帶方便
質感還可以,它才2百多,不然想怎樣

附鏡子很方便,還有2把刷子(小把的我完全用不上)
調色盤方式一次給三個顏色,你可以自己調色
網路有教人調色方法可以把遮瑕膏沾到手背上進行調色
我試過這方法很浪費遮瑕膏,因為它不是整個液狀,
要多少份量你才能像水彩一樣調色,水彩比較稀還好調
而且手背也會吃掉部份
所以懶人又省錢的方法,先說明,因為我每天使用在同部位
調色的色調都是一致的
用它的筆刷筆尖部位,薄薄沾最下層色塊,然後直接到最上層色塊,輕輕點點點
兩個顏色的膏就會混在一起,調好的膏會在色塊上面薄薄的地方跟筆刷上
然後筆刷針對斑點刷刷刷,也是輕輕的,這樣遮瑕膏才會厚厚的敷在斑點上
刷完後再重覆上面方法,沾最下方色塊,到最上方色塊混色
等你使用到像我下面照片一樣,見底後更方便
在底部調色,既不浪費,又充份利用
密訣在於一次調色的份量,就是你一次刷在斑點上的量,不要貪多
不要想著沾一次遮瑕膏就可以處理掉臉上所有斑點
ps.抱歉忘拍使用前的照片,大家可以自行google
這是使用4個月後的照片,我只有用於兩邊臉頰的斑點(兩邊斑點各差不多份量)
約用量1/3,大概還可以撐8個月嗎!?

前面說的方法,厚厚敷在臉上
這個範圍我大概要重覆4~5次上面的步驟
熟悉後速度就很快了

不要想說"哇~斑點都遮掉了,好棒棒!"
但它是膏,不推開頭髮會黏在遮瑕膏上,變成一條一條痕跡超醜
那你說直接上蜜粉就不會沾了吧~,是不會沾頭髮
只是膏都被粉撲或粉刷黏走了,而且會超不自然一塊水泥牆在臉上

用指腹推開後,,個人主觀覺得遮瑕度至少有80%
現在常常戶外拍照,照片不用特別修斑點

指腹推開後覺得不夠遮,再加強補充,斑點會更淡一些
個人不喜歡塗太厚,想走自然風
持久力比maybelline長,畢竟膏狀本來持久力就比液態長

兩者再對照一下,這是加上蜜粉修飾後,兩張臉都有提亮
相對斑點會再淡一些
個人覺得hana遮瑕效果比maybelline好一點
缺點部份:
筆刷毛硬硬的,或許太軟也不好刷
洗過幾次刷毛就叉開,沒辦法把遮瑕膏均勻刷在班點上
因為我是大面積,所以感受比較深一點
也不是不能用,就靠角度來突破這個障礙
另一點算是個人方面,中間那格色塊幾乎用不上,就浪費了

Miss Hana花娜小姐三色遮暇膏 哪裡買?
86小舖官網
https://www.86shop.com.tw/ (搜尋hana)
懶的註冊的人可去Y拍買,我想大部份的人都有yahoo帳號吧
Yahoo拍賣86小舖商店
https://tw.bid.yahoo.com/booth/Y6336275027 (搜尋hana)
常有特價約299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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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波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